专职组织员是在学校党委、院系组织领导下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工作职责如下:
1.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联系服务、党建研究以及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实施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各项工作,包括入党申请人谈话、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各个环节,以及全部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
3.完善二级院党校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4.规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费全员足额收缴,做好发展党员信息维护,毕业生党员,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等具体工作。
5.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以及党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学院党委会议的记录及决定的督办工作。
7.负责专题党务的活动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推进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