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考条件
1、学生已完成任课教师课程要求,但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可申请“缓考”。
2、有三种情况不可申请缓考:
⑴学生在当学期被“取消考试资格 ”,不能申请“缓考”;
⑵重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 ;
⑶没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能申请“缓考”;
二、缓考申请
1、本人提出缓考申请,因病缓考,申请书由辅导员、院教务办主任签字;因事缓考,申请书由家长、辅导员、院教务办主任签字。
2、因病缓考者要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药费收据及住院证明等材料;
3、因公务或特殊情况缓考,需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由辅导员签字、教务办主任签字、学院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批准即可生效。
三、缓考办理
网上办:登录沈阳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网址:
http://sdjwxt.syu.edu.cn/jsxsd/
1:学院考务干事审批
2: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3: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能生效
四、办理时限:本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
五、办理缓考后考试
办理缓考获批准的学生可参加开学考试,缓考成绩以实际分数记载。
负责人:杨杰
办公地点:7号楼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6226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