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发布2020-2021年和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辽教通[2022]289号)文件精神,稳步提升本专业教学质量,充分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要义,落实学院专业审核评估工作,开展自评自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展
1、学院专门成立了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由院长、书记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负责人:院长程全国、党委书记金洪库
工作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陈默,副院长牛之欣,教务办公室主任杨杰、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负责人李晔、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赵达、学生辅导员孙萌。
2、自评自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工作目标
按照新一轮专业审核评估要求,以打造沈阳大学特色与品牌专业和学科为长远目标,坚持“以本为本”、“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深入推进环境工程与环境生态工程两个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基于学校在专业建设上的自评自建要求,认真梳理专业不足,进行自我评估,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短板问题开展自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改革创新,实现教学改革项目与成果的突破;继续突出专业特色建设,推进省一流课程教材、课程教师团队建设等工作;持续优化专业教学实验基地,深度发挥学科资源优势,加大校企合作容量与质量。
3、自评自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工作实施
专门组织领导班子完整学习了学校下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学校对于本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视程度与工作目标、任务。为此,学院专门成立了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全面负责,狠抓落实。工作小组仔细研读了工作任务分解表,针对中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重点内容,并分解任务,责成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务办、学科办、学生办分头负责。要求学院的相关负责部门进一步梳理“通知”中的学校“工作进程和主要内容”的时间安排与具体内容,制定学院的审核评估工作中资料收集与自评报告撰写的安排与工作时间表。




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实施与相关文件
2023年3月,学院领导班子组织会议,宣传动员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形成《环境学院专业建设自评自建工作方案》。
2023年4月,开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对照指标点进行问题剖析,形成《环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清单》。
2023年5-6月,学院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如教学资料规范化整理与归档)进行了部署与实施,形成《环境学院本科审核评估试卷资料整理与归档要求》。
2023年6月至今,学院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点任务作为重中之重,严把教学质量关,坚持日常教学活动管理不松懈,将自评自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落于实处。